卸任前 楊志良告7名嘴
中國時報【張翠芬/台北報導】更新日期:2011/02/11 03:04
張翠芬/台北報導
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卸任前丟下一顆大地雷!他十日透露,任內最後一天(八日)簽下的最後一份公文,是以衛生署名義,向台北地檢署告發七名電視名嘴,涉嫌散布傳染病流行疫情謠言,導致沒打疫苗民眾因流感重症喪命。這是政府部門首次認定媒體人不實評論疫苗及疫情,大動作祭出法律制裁,罪名如成立,每人可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這位前署長夠昏庸了,居然說民眾因流感重症喪命是因為沒打疫苗造成的,這也能畫上等號。)
據了解,遭衛生署正式告發的七人都是三立電視《大話新聞》的名嘴,包括主持人鄭弘儀,常態來賓徐永明、鍾年晃、吳國棟、王定宇、侯漢君、何博文。
楊志良昨天卸下署長職務第一天,受邀上年代《新聞面對面》談裸退心情,他提及一年六個月任內最遺憾的事,就是去年H1N1新流感疫情時,因部分電視名嘴散播疫苗不安全的不實訊息,導致民眾懼打疫苗出現緩打潮,疫苗施打率至今不理想。(這才是正確的訊息,本來就不該去打疫苗,讀者看這裡。)
楊志良說,今年春節流感奪走九條人命,都是沒打疫苗往生,看到人民沒打疫苗引起流感重症喪命,「我沒有責任嗎?」(說這種話就是不負責任,台灣有這種昏庸官員是台灣人的悲哀,民眾之所以會死,是因為衛生署使用的克流感根本就無效於治療新流感的。)
楊志良認為,部分名嘴去年以「疫苗奪命」的聳動言論引起社會恐慌,民眾沒打疫苗和名嘴的不當言論「有很大關係」。這些錯誤偏頗的訊息必須導正,以正視聽,如果他什麼都不做,才是對不起大家。(民眾沒打疫苗是因為不信任疫苗,況且疫苗的防護力本來就有問題。)
楊志良對名嘴指疫苗不安全,甚至鼓動民眾別打深惡痛絕,直言「名嘴應該下地獄!」他原本想在離開衛生署後,集合流感死者家屬對「惡性重大」的媒體及名嘴,以涉嫌「蓄意殺人」循民事途徑求償。(錯誤的醫療政策才是真正殺死民眾的元兇。)
經衛生署法規會研議,楊志良決定直接訴諸刑罰,他簽下的這份公文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條「散布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流行疫情消息,足以生損害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依《刑事訴訟法》二四一條「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由衛生署主張防疫權告發七位名嘴,並請地檢署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轉囑在地法官或檢察官進行搜索、扣押。
衛生署人員表示,公文已發出,目前就等檢方分案處理。楊批了公文並沒有向行政院長吳敦義報告,強調這是他的職權,做了一位署長應該做的事。他認為「如果不做,以後的防疫該怎麼做?」(他認為防疫只有加強宣導施打疫苗一途,這就錯了。)
為何等到最後一天才給名嘴一記回馬槍?楊志良說,去年為了防疫忙得焦頭爛額,名嘴口水滿天飛,如果當時立即處理,他擔心火上加油、糢糊焦點。任內最後一天批下「地雷」公文,「之後的事,就交給下一任署長了!」楊志良調皮的說。
評論
一篇新型流感疫苗 恐引發致命神經炎,已經可以證明施打新流感疫苗比不打還要危險,新流感只是一個小感冒,至今無任何西藥可治,由於西醫是佔著毛坑不拉死的醫學,寧可看著病人死去,也堅決不用中藥,於是病人死亡,這位官員居然不怪被西藥廠欺騙,反而去責怪這些名嘴說出的事實,真是本末倒置。
自己有錯還去責怪別人,這就是不負責任的官員,台灣的法律中,並沒有任何法律明文規定,必須要施打疫苗,結果被此人在執行時,讓人誤解以為不打疫苗就是違法,真是夠了。
漢唐中醫 倪海廈謹記於佛州2011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