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方法院判決書
昨天接到律師通知,被告陳嘉鴻因為盜版、又販賣我的人紀與天紀系列,已經於本月25日宣判,按99年 智訴第X號,被判處10個月的徒刑,由於他現在已經將名字更改為陳介均,為免引起誤解,我特地在此說明,就算去更改名字,還是沒用,任何人只要敢複製、販賣盜版,我就一定要告到底,絕對不會姑息養奸,請盜版者勿存僥倖心理。
發行人紀的初衷是想傳授正統中醫理論以校正視聽,根本就沒有想讓任何人去坐牢,但是盜版行為必須被處罰,這是維護智慧財產權的必要手段,現在要告,將來也要告,無論你是誰都一樣,只要大家維護智慧財產權,就一定會有最好的專業人士願意盡全力的將自己所學,公諸於世,這才是國家社會會進步的主要原因,我非常感謝宜蘭地方法院主持正義的判決,同時也要呼籲大家,不要買盜版了,這次查到有所有購買盜版人的名冊,這些人真是很丟臉,盜版人妄想不勞而獲,會去購買盜版的人,也一樣丟臉,竊取他人的智慧財產是最不道德的行為,這本名冊我將留在手邊,如果我公告出來,這些人將來在親朋好友之間又該如何立足呢?真是丟臉啊。
這次成功的查獲盜版人,都要歸功於同學們的正義心,老師在此要謝謝你們的檢舉。
漢唐中醫 倪海廈謹記於2011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