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拷6部日韓片 判賠120萬

更新日期:2009/02/17 04:09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盜拷一部影片的代價是多少?答案是新台幣20萬元!台中地院日前審理一宗違反著作權案件,被告遭代理公司指控盜拷6部日韓電影,包括頭文字D、大長今等,法官審理之後,判決被告必須賠償每部影片20萬元,6部影片必須賠償120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從95年11月起開始盜拷外國影片並透過夜市攤販販售,隔年4月遭警方查獲,並起出大量盜版光碟,其中由群英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的影片真珠美人魚、頭文字D(DVD及VCD版本)、大長今、網球王子、螢火蟲之墓等6部影片,都遭陳某盜版並販賣得利。

法官審理時,群英社認為被告行為惡劣,被警方查獲的影片僅是其犯罪行為的冰山一角,要求一部影片須賠償50萬元,6部影片共賠償300萬元。但法官認為,被告以一片150元出售,大約販賣1000多片,依據所損害的法益估算,判決賠償每部影片20萬元,6部影片必須賠償120萬元。

警告台灣與大陸的盜版者

    我最深惡痛絕的就是這些盜版行為,這些人從不出過任何力量,就只想竊取別人辛苦的成果,自己坐享其成,這類劣質的行為必須繩之以法,上篇發生的盜版行為只是冰山之一角,還有許多被盜版的人尚未採取行動,我對這種人是絕對不姑息,我認為姑息只會養奸,我ㄧ定會對這些盜版人採取法律行動追究到底,除了讓這些惡質的人賠錢以外,我絕對不會跟這些人和解,一定要讓盜版人去坐牢,付出該負的法律責任。

    台灣盜版我的人在居然自己的網站上,敢公開販賣盜版DVD,台灣這個專門販賣盜版的網站是無所不盜,只要是有利可圖的它都盜,雖然我只是其中之一被盜者,但是無論其他人是否提告,我個人是一定要告到底,絕對不能容忍這些惡人逍遙法外,請支持智慧財產權的網友們不要去購買這種盜版的DVD,以免誤觸智慧財產權法,同時讓這些壞人更囂張

    (2009年02月24日更新)大陸的盜版人居然將販賣盜版天紀人紀DVD與書籍,登在民間中醫網站上,公開販賣,這種無視於法律規範的行為,真是讓人心寒, 現在民間中醫網站的站長,已經將之刪除,我非常感謝民間中醫網站站長,不再繼續任由盜版者利用該網站進行違法販賣盜版DVD之行為,本人很感謝站長支持智慧財產權法,然對於盜版者我不會因為這樣而停止追究其盜版行為,我與我的律師必將持續的追查,勢必將此人繩之以法。

    據我所知目前大陸已經對盜版金庸小說的盜版人已經做出無期徒刑的判決,由此可見大陸方面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對盜版人的認定是無可原諒的行為。我除了維護智慧財產權之外,同時為了購買正版人的公平原則起見,對盜版人我必須要提出告訴,決不寬貸這些惡質的人,請勿以身試法。

依據大陸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条之規定,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其作品者,為侵害著作權之行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責任或刑事责任。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四條之規定,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或者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

網站販賣侵害本人著作權的盜版品,除販賣者有責任外,网络服务提供者也會有責任。詳細規定如下,請務必注意。」

中國大陸相關法律:

一、            著作權法:

第四十七条規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規定:「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其他行为人或者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责任。」

 

第四条規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

 

第五条規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行为人在其网络的注册资料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侵权责任。

   為保障我的智慧財產權與購買正版人紀DVD同學的權益,我必須做到勿枉勿縱,大家都尊重個人的智慧財產權,才會有更多的人願意付出心力做出對人類有貢獻的研究,希望大家都能做到這一點。

   非常感謝購買正版的同學,就是因為有你們支持,我才有更多的能力來替大家服務,知識的傳遞本來就是我們的責任,由於大陸的盜版非常猖獗,連大陸出版的黃帝外經都不選在國內販賣,就是因為有太多的盜版存在,所以要買這本書還得到台灣去買,想想真是可悲啊。

 

漢唐中醫 倪海廈謹記於2010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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