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局:B肝新聞有誤 聯合報須改正否則開罰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二十五日電)聯合報今天以顯著版面報導「打疫苗仍患B肝,苗栗十九例」,指苗栗縣泰安鄉有十九名民眾接種過四劑疫苗,卻仍感染B型肝炎。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下午強調,經查證這十九名都是「B型肝炎病毒帶原者」,而非「感染者」,要求聯合報改正錯誤報導,否則最高可罰四十五萬元。(這有何不同呢?這些帶原者很可能原先都沒有B肝問題,就是因為注射了B肝疫苗後而成為帶原者,這還是疫苗之罪.)

聯合報報導中指出,泰安鄉衛生所二零零三年,曾對鄉內三百一十五名,十五歲以下,接種過四劑B肝疫苗的學生作肝炎篩檢,結果仍有十九人檢出罹患B型肝炎。

由於聯合報接連兩天,都以顯著標題及版面,報導有關B肝疫苗失效的新聞,疾管局認為相關錯誤的訊息已經引發民眾不必要的恐慌,涉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要求應予以改正。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表示,經查證,從未接獲泰安鄉通報過有十九名罹患急性B型肝炎的患者,報導中所指的「感染者」,其實都是「帶原者」,而帶原的原因極有可能是來自於母子間的垂直感染、或未按規定時程接種疫苗,報導明顯有錯誤。(公家單位應該在非常確定狀況後再說話,這裡居然用可能二字,可能是不可以出現在正式公告之上的.)

施文儀說,早在報導刊出前一天,接受聯合報記者訪問時,疾管局就再三強調絕無此事,且點出「帶原」與「感染」的不同,但報導卻仍錯植相關訊息,已經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聯合報應該改正新聞內容,否則依法可處以新台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疾管局表示,在台灣公共衛生環境提升下,病毒暴露機會已經下降,近年的急性B型肝炎病例通報亦無顯著上升趨勢,疫苗保護力並沒有問題,不會建議全國全面補種疫苗,但醫護人員或家中有B型肝炎帶原者的高危險族群,若擔心抗體喪失,也可諮詢醫師檢查抗體,並在醫師同意下,自費再補接種一劑疫苗。(弄了半天,結果還是無法確定是否疫苗有效或是失效.)

評論

   民眾請記住,除了天花疫苗須要種牛痘之外,其他都不須要,這些疫苗都是因為西藥廠無法治病,於是只好轉移目標去說可以預防,實際上這些疫苗不但根本無效,反而對人體有害,許多本來不該存在的疾病都因為它而發生之中,這是西藥廠在製造疾病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