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新流感疫苗下肢無力 救濟首例

更新日期:2010/01/02 04:11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三十五歲的男子,在接種新型流感疫苗後十三天,出現輕度雙下肢無力合併感覺異常及排尿異常等現象,因無法排除與疫苗接種無關,成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簡稱VICP)通過的第一例救濟案例,救濟金五萬元。(這種也叫做救濟,真是可憐。)

已接獲39申請案 孕婦3例還在審議中

截至昨日,審議小組共接獲三十九例申請案例,完成審議十一件,只有下肢無力此例給予救濟。死亡病例有五例,三例審定與疫苗無關,不予救濟;孕婦部分則有三件,正審議中。VICP召集人林奏延強調,若疫苗有問題,將予「賠償」,「救濟」採無過失認定,接種疫苗本來就有百萬分之一的機率,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我早就跟大家說過,不要打疫苗,一但出問題,民眾絕對是輸的,因為衛生署是西藥廠開的。)

這名男子接種疫苗後,疑似有暈針現象,當日返家後症狀緩解,十三天後因發燒及雙腳腳板感覺麻痺就醫。經醫院神經學檢查發現,他有輕度雙下肢無力合併感覺異常及排尿異常等現象,經腰椎核磁共振檢查,左側腰有椎間盤突出,但沒有脊髓病變,診斷為急性脊髓損傷和脊椎炎。

VICP召集人林奏延表示,雖審議小組研判個案所出現的臨床症狀,可能與多發性硬化症等自體免疫性疾病有關,甚至可能是椎間盤突出引起,但有審議小組人員考量神經症狀在接種疫苗後的一至二週內,確有可能出現此症狀,決定從寬認定。林奏延說,從救濟金額只有五萬元來看,顯然審議小組還是認為與疫苗的相關性是微乎其微。(這些症狀都是發生在施打疫苗之後,如果不打疫苗,病人根本就沒事。)

2女童顏面麻痺、下肢無力 判定無關

VICP昨日還審定二例受害申請案例,結果是「不予救濟」。一例為五歲女童,接種疫苗三天後,兩邊臉頰疼痛,家屬發現個案有雙眼紅腫及顏面兩側不對稱等現象,至眼科診所就醫,並建議轉診小兒神經科;之後個案陸續至醫學中心就醫,均診斷為顏面神經麻痺,研判其於接種疫苗後,出現顏面神經麻痺的症狀,可能與病毒感染或自身既有潛伏性病毒感染再活化有關。因此次注射新型流感疫苗屬於不活化疫苗,因而判定與疫苗無關,不予救濟。(接種疫苗三天後就出現這些症狀,這還不是疫苗造成的,那是什麼呢?真是在狡辯中,我敢保證如果這位小女孩沒有施打過疫苗,今天絕對還是活繃亂跳的快樂小孩。)

另一例是九歲女童,在接種疫苗次日出現發燒、咳嗽及喉嚨痛,當時A型流感快篩檢驗結果呈現陽性,曾處方克流感等藥物治療,接種疫苗八天後,因雙腳不自主抖動、左側身體及下肢無力等症狀,至醫院就醫;經腦部核磁共振、神經傳導及腦波檢查等,均無異常,而四肢肌力深部肌腱反射也正常;審議小組研判個案可能為感染A型流感病毒所致,無關疫苗接種,不予救濟。(為何會在注射完疫苗後八天才發生?為何不在注射之前發生呢?)

評論

   在施打疫苗之前沒有的現象,在施打疫苗以後才出現的,就已經可以肯定是疫苗造成的問題,依我看來,這個VICP成員,根本就在想盡辦法替疫苗脫罪,這些小孩的麻痺症狀都發生在施打疫苗之後,這就已經說明是疫苗造成的永久傷害,結果這些所謂的專家,卻在病人的病史中,想盡辦法找出任何可以作為理由的理由,來替疫苗脫罪,台灣民眾啊,我早就在呼籲大家,不要去打疫苗,衛生署不會負任何責任的,所有的傷害都將由你們自己來承擔,你們將無處可以伸冤。

漢唐中醫 倪海廈謹記於2010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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